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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草长莺飞。

爱美的你,

是不是想整一件大嫂陈书婷同款衣服?

你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惑,

学明星穿搭违不违法?

如果学人穿搭,

遭遇了网络暴力怎么办?

今天的案例讲的是网红穿搭博主与粉丝关于模仿穿搭的纠葛,涉及民事侵权、网络暴力,也有普通女性的合法维权路,让我们来看一看。

01

基本案情

小花是“某书”上一位拥有40多万粉丝的网红博主,日常发表亲子、穿搭笔记与网友分享,在网上拥有较高人气。

小美是小花的粉丝,经常看小花发表在“某书”上的穿搭博文,并模仿小花的服饰穿搭,发表在自己的账号上或微信朋友圈。被小花看到后,引发了小花粉丝和小美之间的“骂战”:

小花到小美“某书”笔记下评论,发布“你老公知不知道你是个学人精?”等言论,之后该评论被删除。

小美进行反击,同时遭受到了小花粉丝的谩骂攻击。

小美在该平台上连发五篇笔记《关于我被网暴这件事》进行反击,却遭到小花的粉丝更为严重的侮辱谩骂。

之后,小花也在“某书”上发布笔记,笔记内容捏造了小美在小花网店购买服装后恶意退货、小美收到寄拍邀请、受邀成为穿搭博主进行盈利的事实,小美不堪其扰,向法院起诉告小花名誉侵权。

02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小花发布的评论内容、回复内容和笔记内容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认定小花并未构成对小美名誉权的侵害,对小美的诉求不予支持。

小美不服,上诉至长沙中院。法官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

法官解读

 一、模仿他人穿搭是否违法?

※点击右下角放大观看

@民一庭一级法官曾慧红

 二、小花是否侵犯了小美的名誉权?

※点击右下角放大观看

@民一庭一级法官曾慧红

 三、小花是否需要对其粉丝的行为负责?

※点击右下角放大观看

@民一庭一级法官曾慧红

 四、小美是否存在过错?

※点击右下角放大观看

@民一庭一级法官曾慧红

综上,长沙中院判决小花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某书”账号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小美公开道歉,并赔偿小美为固定证据所支出的合理开支1050元。考虑到小美对侵权行为引起、激化存在一定过错,对小美要求小花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判决后,小花自觉履行了全部判决内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人物应该以身作则承担社会责任,引导网络用户树立良好的价值观,共同构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如果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可以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切不可动用网络“特权”去暴力他人。

作者:曾慧红 李昭菲

拍摄:袁建斌 湛若瑜

视频:湛若瑜

来源:长沙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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