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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吴秀云 魏凯 通讯员 穗纠办)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纪委获悉,根据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同志批示精神,广州市政府纠风办于前天下午组成调查组,对新闻媒体报道的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梁某对媒体记者发表不文明言语事件进行了查处。梁某所属的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对梁某作出撤销其前期部部长职务。梁某对自己的不当言论作了检讨并公开道歉。
调查组听取了广州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代董事长杜志军同志和代总经理莫穗玲同志就事件发生经过的介绍和对梁某的处理情况,与当事人就事件经过进行了核实,梁某确认媒体报道属实。由于梁某事件影响恶劣,市政府纠风办责成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对梁某在停职检查的基础上作出严肃处理。昨天市新光快速路有限公司再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将对梁某的处罚由停职改为撤职,撤销其前期部部长职务。梁某对自己的不当言论作了检讨并公开道歉。
广州市政府纠风办将就梁某事件在全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通报,并要求全市干部职工举一反三,以此为戒,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落实政务公开承诺,自觉维护市委、市政府为民服务形象,促进文明城市建设。

